1.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,完成本校普通本、专科招生工作任务;
2.拟订本校招生工作计划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,并具体组织实施;
3.编报本校年度招生计划,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、分专业招生计划;
4.负责编印招生简章等招生宣传材料;
5.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,选拔培训招生宣传员和录取工作人员;
6.负责洽谈与签订跨省(市)“对等招生”协议;
7.组织安排新生录取的各项具体工作,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;
8.负责新生电子档案的打印及移交工作;
9.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测试并进行资格复查;
10.向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招生数据及其他招生信息;
11.成绩录入设置、审核;
12.学业预警工作;
13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